新華網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何雨欣、韓潔、侯雪靜)根據G20峰會的消息,中國已全面加入G20框架下國際反避稅大行動。這意味著中國通過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提升反避稅水平,力堵跨國公司的避稅通道。
反避稅與避稅,實際上是一場各國稅務部門與跨國公司的“貓鼠”博弈,記者將從“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說起,揭秘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
第一大案:空有GDP卻不見稅收
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業,在世界五百強的排名長期名列前茅,總部設在美國。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資設立了外商獨資企業,經過兩次增資,注冊資本高達2000萬美元。
雖然M公司實力強大,但令人蹊蹺的是,它在中國的子公司自設立以來幾乎沒有什么盈利。企業財務報表顯示,除個別年度微利外,多年來一直處于虧損狀態,6年累計虧損達20多億元。
但是,從M公司所處的行業看,北京市該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在12%以上,而這家公司的平均利潤率只有負18%。這一反?,F象引起我國稅務機關的高度關注,并開始對其進行反避稅調查。
調查發現,這家公司累計虧損巨大,并不是因為產品在市場上銷售差,而是因為利潤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給美國母公司,作為提供研發服務和技術支持的特許經營費用,也就是說中國子公司利潤需至少超過目前的一半以上方能盈利。
在進行了大量論證后,我國稅務部門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最終獲得了美方的承認。最終,M公司的中國子公司補稅及利息共計8.4億元,按照企業目前銷售規模測算,其未來每年將為中國增加稅收1億多元。
該案件因數額巨大、影響巨大,被稱為“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一些稅務專家告訴記者,這一案件揭示出跨國公司避稅的慣用手法——轉移利潤,即利用不同國家的實際稅率差異,不合理地將利潤轉移,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空有GDP,稅收不見了”。
“鼠”逃“貓”捉:花樣百出的違規避稅手法
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之下,近些年,一些跨國公司違規避稅手段可謂花樣百出,不斷出新,上演一場場“鼠”逃“貓”捉的大戲。那么,還有哪些翻新的手段值得警惕呢?
——利用避稅港,向境外轉讓股權等方式避稅。例如,在某避稅港注冊的A公司收購中國境內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資人在另一避稅港注冊C公司,C公司以低價回購A公司,繼而又以高價轉讓給另一家在相同避稅港注冊的D公司,而獲利收入主要來自B公司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的升值,本應向中國繳納稅款卻最終無法收回。
——借集團業務重組避稅。例如,某跨國公司在低稅國家或地區設立全球營運或財務中心等機構,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繳納服務費,再通過總部制定的方法將利潤在各子公司之間分攤,但這種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國子公司利潤水平大幅下滑,稅收減少,這從本質上也是一種利潤轉移。
此外避稅與反避稅,一些更隱蔽、更專業的避稅手段也經常讓人眼花繚亂、防不勝防,如“資本弱化”,即以股東借款形式代替資本輸入從而讓子公司產生更多利息費用作稅前扣除,降低稅負。
記者了解到,我國目前的本土企業,無論是“走出去”還是“引進來”過程中,與避稅港的聯系都日益密切,所遇到的稅收挑戰也越來越大。
普華永道中國稅收政策服務組合伙人梅杞成說,與眾所熟知的偷漏稅等違法手段相比,避稅行為最顯著特征就是利用稅法漏洞或特別優惠政策,故意做出與正常商業經營不一致的安排,從而在稅收上獲利。避稅往往采用合法或不直接違法形式,因此識別相對困難,打擊難度非常大。
“貓鼠”博弈:多舉措扎緊反避稅籬笆
反避稅與避稅,實際上是一場各國稅務部門與跨國公司的“貓鼠”博弈。如今,在全球反避稅浪潮一浪高過一浪的背景下,中國全面加入全球反避稅行動,必將對推進反避稅產生積極影響。
事實上,中國在反避稅上已經主動出擊。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告訴記者,中國于2008年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前瞻性地建立起了比較先進的反避稅法律框架,加強反避稅,使反避稅對稅收的直接貢獻從2005年的4.6億元人民幣上升至2013年的469億元人民幣。
近些年,稅務總局還初步構建了反避稅防控體系,成功阻止了歐美經濟危機中外國母公司向中國子公司的損失轉移。另外,稅務總局正在研究開發跨國公司利潤指標監控體系,全面跟蹤和監控在華跨國公司利潤水平變化情況,為保護中國稅基安全提供技術保障。中國正在和全世界一道努力編織打擊國際逃避稅的“天羅地網”。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反避稅一些法律規章的操作性、監控水平以及人才素質等方面尚面臨諸多挑戰,而借助加入國際反避稅行動避稅與反避稅,中國可以主動出擊,盡快提高稅收征管能力,大大提升反避稅水平。
(原標題:避稅與反避稅:稅務部門和跨國公司間的“貓鼠”博弈 --從“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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